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语文课程标准的核心素养

语文课程标准的核心素养

语文课程标准的核心素养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:

1. 语言建构与运用 :指学生在丰富的语言实践中,通过主动的积累、梳理和整合,逐步掌握语言文字的特点和运用规律,形成个体言语经验,发展在社会情境中正确有效地运用语言文字进行交流沟通的能力。

2. 思维发展与提升 :指学生在语文学习活动中,通过语言运用,获得直觉思维、形象思维、逻辑思维、辩证思维和创造思维的发展,以及智力和创造力等方面的提升。

3. 审美鉴赏与创造 :指学生在语文学习活动中,通过阅读、写作、口语表达等语言实践,感受和表现文学作品的美,培养审美意识和审美情趣,形成健康向上的审美趣味和良好的审美素养。

4. 文化传承与理解 :指学生在语文学习活动中,通过学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革命文化,理解和传承中华民族的文化基因,形成文化自觉和自信的态度,尊重和包容不同文化的意识和能力。

这些核心素养的培养旨在帮助学生全面发展,不仅包括语言和思维技能的提升,还涵盖审美和文化理解等方面,以适应未来社会的需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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